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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用假买假卖,用员工名义贷款,抵押借款合同有效吗

宋某是一家开发商的销售经理,为解决公司资金困难,曾经和开发商假买假卖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向H某商业银行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贷款一直由开发商归还。最近宋某另谋高就,希望开发商把房产贷款还清,好让自己在离职前解决这件事情,但遭到公司的拒绝。律师

上海律师沈洁认为宋某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质上没有买卖房地产的意思表示,而是双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双方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由于房地抵押贷款合同是从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主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银行的利益,所以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也是无效的。律师

押借款合同是一个独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不是依据房地产买卖合同,而是根据银行的态度,因为银行在本案件中是受到欺诈的一方,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由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得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指被欺诈的一方)有权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如果银行知道实情,不认可抵押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申请撤销的,撤消后,合同归于无效,由于银行在抵押借款中无过错,应当由宋某和房地产公司共同赔偿银行未还的贷款部分。如果银行认可合同效力,那么房地产抵押合同有效,宋某要继续归还贷款。如果宋某无力承担贷款,根据过错,房地产公司是主要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宋某也有过错,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律师

案件办理中,由于银行不理会宋某的主张,要求继续还贷,而开发商也的确持续归还贷款,宋某一直无法解决“产权人”的身份,他很烦恼。考虑到房产有很大的增值,沈律师建议宋某立即挂牌出售房产,并且书面通知开发商,要求把办理好的产权证归还给宋某,并且告知如果不给予产权证的,宋某将向房地产交易中心重新办理。由于不动产对外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被宋某卖掉,开发商追讨房款也需要证据证明是假买假卖。果然开发商慌了手脚,马上和宋某协商,很快解决了此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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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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