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四宜路吴山脚下的中大吴庄(小区网论坛),是杭州的标志性豪宅。去年5月,小区为更换物业搞得剑拔弩张。老物业“卓盛”坚守岗位,新物业“绿城”寸步不让,于是出现大门口两家物业保安同时站岗对峙场面。(详见快报2011年5月26日《中大吴庄小区门口两家物业公司保安比赛“站军姿”》)律师
近年来,物业管理不力,引发关注。2002年2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无法应对诸多新问题了。重修《物业管理条例》,是杭州今年法治工作的一件大事。
8月21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结束网上听证,提出了许多管理亮点。
关于物业更替,现行《条例》中,只有1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后,应向业主委员会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和资料”。针对类似中大吴庄出现过的情况,修订草案有不少扩充。律师
其中规定: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或合同期满后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再延续原合同的,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等理由拒绝退出物业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新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物业。
昨天,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交流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作重要讲话。交流会上,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介绍了“法治杭州”工作。除了今年的法治工作重点,和事佬、律师进社区等成功经验也在会上作了交流,杭州市在分会场组织收看了会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