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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回应开征租房税:规定未涉及房屋租赁税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网上关于征收"租房税"的传闻炒得沸沸扬扬。有媒体报道称,合肥等城市将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热烈讨论。律师

对于网上盛传"合肥市近日出台《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会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的说法,安徽省合肥市房产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合肥的确准备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初稿已经完成并已经交合肥市法制办,近期将会公示征求意见,具体内容目前还不确定。这位负责人表示,尚未出炉的《管理办法》并不涉及网上热炒的房屋租赁税的收取,主要内容还是租赁房的组织管理。律师

记者从合肥市地税部门了解到,出租房屋是一种经营性行为,属于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范畴,一直都要缴税。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合肥自2009年起就已经对出租房屋涉及的多个税种实行综合征收率征收,并不存在所谓的"租房税"、"房屋租赁税"等税种,更谈不上推高租金了。律师

记者也了解到,由于个人出租房源比较为分散、隐蔽,加上租赁交易并不涉及产权交易,好多人都是直接私下签订租赁协议,如果交易双方没有备案意愿,政府还是很难监管到。所以目前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征税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合肥出台管理办法初稿中提出了对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需要登记备案的管理办法,这可能有利于促进房屋出租征税问题的解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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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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