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国五条” 释放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 松的强烈信号
会议要求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专家预计房产税试点城 市将新增5至8个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律师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楼市调控如期升级,蛇年春节后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议题即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确定了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下称“国五条”)。律师
新华社昨日就此发表评论称,在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之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再次释放强烈信号,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这无疑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及时举措。
明确五项具体政策措施
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据新华社报道,这也是本届政府召开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律师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律师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会议还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律师
“国五条”呈现三大亮点
从措辞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基本肯定了近年来的楼市调控措施:“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缓解供求矛盾、稳定房价特别是遏制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关键作用。”
会议同时提出,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通览会议提出的五项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表述,是其中亮点,其余多属重申。律师
有业内人士称,此次国务院将“房价控制目标”锁定在“新建商品住房”,针对的应该是部分城市此前在兑现房价控制目标时用保障房数据“掺水”的现象;而要求省级政府关注辖下城市房价,可能导致限购扩围;至于“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被重申,这可能意味着试点扩围将在今年提速。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市场盛传的“二套房七成首付、贷款利率1.3倍”的调控新政,并未出现在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后的新闻稿中,新闻稿仅笼统表示“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距离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只剩一周多的时间,本届政府任期也将满,这种承前启后的时刻通常不会出台重大的政策。但因房地产调控是本届政府对民众的承诺,选在这个时候出台调控政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位不具名的消息人士表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