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女士和丈夫名下已经有两套住房,属于上海市房地产限购人群,后来她工作的单位附近,开发商马上就要开盘一处新楼盘,询问了价格和看过了样板房后,柏女士表示非常满意,她和丈夫这几年做了点小生意,有一百多万的现金,再加上父母那边动拆迁,她也获得了两百多万的拆迁款,用来购房措措有余。在这种情况下,柏女士想到再购一套住房,但碍于限购,她就和自己的公婆提出借用他们的名义。公婆很爽快地表示了同意,于是柏女士就顺利用公婆的名义购买了预售商品房。律师
不久柏女士的公公遇到了一起车祸,从此身体状况是一日不如一日,柏女士看了很着急,她一边将自己的一套小房子销售,打算将公婆名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她又担心自己这些手续没完成,公公就已经去世了。柏女士的丈夫并不是独生子女,他还有一名哥哥和一名姐姐。姐姐倒也通情达理,哥哥也还可以,但嫂子却是一个不讲理的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房产发生问题,她特地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柏女士可以考虑以下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第一种是公公的身体不好,但神志还是清晰的,那么就可以由公公出具一份证明,证明这套房子是柏女士夫妻购买的,房屋产权归她们夫妻俩所有;第二种就是公公的神志也已经不清楚了,那么柏女士可以让婆婆给自己写一份证明,并且保留好当时转账给公公的购房款,以达到保护自己房产所有权的目的。律师
确认儿媳通过借用公婆的名义购房,避开国家对房屋限购的规定,最终还是能通过付款方式、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如果柏女士的公公不慎去世,她可以凭这些依据,只能到法院去确认房产是她购买的,要求房产登记到她名下。幸好,柏女士的小房子能够及时出售,她也和公婆签订了买卖合同,以买卖的方式,将自己购买的商品房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在房产证办下来仅一个月后,她的公公因病去世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