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律师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10项费用。律师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管理费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所需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及其他等12项费用。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律师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年11月5日)第五条规定:“施工图预算、招投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其编制可以采用以下计价方法:(一)工料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二)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第十条规定:“对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的异议,计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三)成本加酬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