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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被确认为无效。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书。上述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1.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比如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律师

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除了没有资质外,超越资质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原来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类,每类都有自己的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承包人只能在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如果超越资质的,多数情况下合同无效,个别情况下合同还是有效的,具体见本网站其他文章。律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借用资质,俗称挂靠,指建筑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并非所有得的挂靠和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施工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在借用资质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律师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规定如果资质低的企业和资质高的企业联合建设的,参照资质低的企业的等级承揽工程。对承包人超越建筑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如承包人具备《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的可上浮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符的等级条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的,可按有效合同处理,并以合同约定的建筑资质等级结算工程款。但严重超越本企业建筑资质等级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律师

3.不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招标方式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必需进行招投标,否则所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过这里有个例外,对应实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发包人直接发包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已开始履行合同的,不宜以建筑工程未实行公开招标为由,认定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律师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中指出,除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况以外,《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情况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规定了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六种情况,即: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没有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

(6)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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