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活动中,一般情况下,房屋的所有人就是被拆迁人。但在复杂的日常生活中,房屋的所有者可能对房屋进行出租(比如公房承租人长期租赁房屋)、析产(离婚、分家等)、赠与、继承等处分,如果在处分的过程中又恰好遇到房屋拆迁,此时谁是房屋的被拆迁人?律师
根据不同的处分,我们将处分行为分为几种,分别讨论:
房屋买卖引起原产权变化时,所有权人资格的认定应当以有效的房屋买卖关系为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购房人也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尽管产权没有变动,被拆迁人为购房人。如果双方有争议的,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进行诉讼或者仲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为准,或者以仲裁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书、调解书为准。如果拆迁过程中仲裁或者判决没有完成的,应当由第三方保管动迁款。律师
房屋原产权人去世而引起的继承事件发生时,所有权人资格的认定应当以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准;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进行,以继承人之间的书面析产协议为准,或者以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为准。
因离婚等原因引起的析产,使得房屋的产权不确定时,应当以当事人各方就析产问题订立的书面析产协议为准,但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各方当事人没有签订析产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的析产调解书或析产决定书认定,或者以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为准。律师
改建、翻建、扩建或者新建的房屋,应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因有关的原因,产权人没有在法定的期间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的,应当以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或者责令有关当事人办理产权登记后依法确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