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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约定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

很多客户打电话来问,租赁合同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沈洁律师认为:主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是否有权出租,第二是约定清晰而公平的违约这人,第三则是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本文讨论的就是如何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双方的义务。律师

沈律师认为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这里面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必须符合约定的适用状态,并在租赁期间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比如出租人不能将危房出租给他人,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房屋有瑕疵而妨碍使用,比如无法排水,出租人有义务在修理完善之后交付使用。第二是准时交付出租房屋。如果原出租房屋内有没有解除的租赁关系,出租人应当确保和前一个租赁关系解除的前提下再次出租。因原承租人占用房屋导致房屋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租的,出租人对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律师

对于承租人而言,也有四项注意:第一是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约定不明且无法事后协商一致的,沈律师认为按《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处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但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所以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对房屋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进行约定。律师

承租人除了支付租金外,还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物。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比如承租人不能将住宅用于办公、开店等等,不能在承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以双方应当在合同内约定房屋的用途,房屋用途不能侵害相邻方的权益,否则条款无效。律师

再次,承租人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将出租物转租他人。这点很多承租人都没有意识到,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的,即成为“二房东”,因此如果有可能要将房屋转租的,常见的有一人租下住宅,分割后将空余房间和他人合租,都需要在合同中和房东约定可以转租,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最后,承租人如果需要装修房屋的,需要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并且要对合同到期或者解除时如何处理装修物要有一致的约定,合同条款也要体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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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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