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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到期后变为不定期租赁

小赵租赁了一套住房已经两年了,后来合同到期,他没有和房东续签合同,而是继续住在里面。后小赵提出双方应当续签合同,但房东表示自己最近不会用房,小赵可以继续住下去,六个多月后,房东提出儿子要回国了,需要收回房屋,小赵只有几天的时间找新房子,还必须搬家,他觉得实在应付不了。律师

本案是关于不定期租赁合同的问题。《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在租赁届满后仍有合同关系的,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律师

沈律师认为法不外乎人情,《合同法》作出这样的规定照顾到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利益。租房合同到期之后双方如果双方都不反对,可以继续租赁房屋,满足双方个人的需求,同时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将定气合同变更为不定期合同,使得双方都有了选择的余地,既可以达成一致继续租赁,又可以随时进行变动,不耽误其他的安排。律师

合理期限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根据几方面来明确,一方在解除合同时会给对方留出多少时间准备,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决定,,租房合同是对于房屋使用权的转让,预留的通知期限应该长一些,三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要求对方几天内搬离虽然不合理,应该给与相对较长的时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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