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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购买邻居房产,引发后续交房矛盾

阎先生在十多年钱做生意,亏了不少钱,当时他在上海和外地共有五起民事案件,涉案总金额将近百万,不是拖欠货款的,就是民间借贷逾期未归还的。阎先生当时单身,和年迈的祖母共同居住。为尽快脱身,当时他许下诺言,称谁能帮他归还借款,他就将房产转让给对方。律师

邻居慕阿姨先后帮他归还了各类钱款90万元。在中介的帮忙下,两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约定以90万元的价格转让房产。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慕阿姨支付了熟识的中介三千元作为感谢费。与此同时,慕阿姨也作出承诺,阎先生与祖母可以继续居住在房屋内,直到他的祖母百年为止。

一转眼到了2020年,阎先生的祖母过世了。慕阿姨找到阎先生,要求他搬出房屋,但是遭到了阎先生的拒绝。阎先生认为,自己当年因债务纠纷,急于用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处于非常窘迫的地位,房屋的面积是93平方,按当时的市场价约为150万元,当时仅仅以100万的的价格转让了房屋(包括房价和数万元现金),房屋售价明显偏低,显失公平。现在他没有其他住处,拒绝搬出房屋,他认为当初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将房屋恢复至其名下。律师

处于无奈的慕阿姨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沈律师认为当初阎先生具有转让房屋的意思表示,并且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十多年,邻居慕阿姨帮他支付各类欠款在先,阎先生以房屋作为代价偿还在后,当时房屋的售价约在130~140万元之间。虽然是便宜买入,但并没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也不存在任何非法的目的。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如果对方拒绝搬走的,慕阿姨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现在阎先生以没有其他住处为由,一直占据着房屋不肯搬出。慕阿姨多次上门理论,他都置若罔闻。现在双方因为这套房子一见面就吵架。慕阿姨表示虽然当时自己便宜购买了房子,但后来房子也免费给对方住了十多年,如果算上租金,她的购买价格只有比市场价贵,丝毫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但严先生认为当初自己的房子市场价比卖出时候高很多。现如今价格更高,自己不肯伴奏是因为房价上涨带来的心理不平衡。律师

但沈律师认为当时慕阿姨以百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虽然比市场价便宜了几十万元,但根据房屋的租金,这十多年类,这房屋的差价早已被租金消耗殆尽。双方之间便宜买卖房屋,就是负有一份义务。听了沈律师的解释,慕阿姨表示再给对方三个月时间,届时如果对方拒绝搬走的,她就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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