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意向金支付给房屋卖方后还能要回来吗

刘先生在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购买意向书,支付了购房意向金十万元,合同约定如果产权人同意按约定的条件将房屋出售给徐先生的,中介费将意向金以定金方式转交给房屋产权。后来刘先生的太太反对购买这套房屋,刘先生就要求收回这笔意向金,但中介公司告诉她房东已经收取了这笔定金,并拿出了定金收条。刘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询问能否要求中介方退回这笔意向金。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意向金是够发展在有一购买房屋后,交付给中介公司保管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符合购买条件的,出卖人在意向书上签字的,意向金就转变为购房定金。在卖方签收了买方的定金以后,卖方不得和第三方签署买卖协议,没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卖方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反悔不出售房屋的,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方返还定金。同样的,在卖方签收了买方的定金以后,如果买方不按照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者不购买房屋的,那么卖方有权收回买方的定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律师

只有在卖方没有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中介公司也没有将意向金交给卖方,签署的意向金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意向金是可以取回的。为保护合法权益,购房者在签署任何书面协议之前都应当对协议的内容仔细甄别并防范可能出现的交易风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求中介公司直接约见房屋的出售方,跳开意向金的支付过程。律师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