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小姐和丈夫感情不和,两人协商离婚,要将一套房屋出售,但买家赵女士认为房价太高,中介就帮双方想了一个办法,基于赵女士需要的贷款也不多,中介认为双方可以做低房价,将一套简单装修的房屋约定为装修款150万元,这样可以省下房屋过户税费十几万元。双方可以另外签订一份真实价格的合同,实际付款按真实价格的合同进行。律师
伍小姐对中介的建议很满意,但又有点担心,她怕做低房价,降低税费,自己会有什么损失,万一对方真的按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合同支付给自己房款,按自己不是亏大了吗?伍小姐特地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做低房价的利弊。
沈律师认为两份买卖合同,当事人相同,房屋相同,房屋价格不同,被成为营养合同,阴合同梵音的是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但实际没有履行的合同是阳合同。为了跪地高额的税费,降低了交易支出,但确实是增加了交易峰。当然也有一些购房者是采取增加房屋总价的方式获得更多的银行按揭贷款。所以也并非是所有人都为了做低房价而签订阴阳合同。律师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价格不一致的,签订合同在后的合同优于前合同,认为后签订的合同为准。但一般来说做低房价时合同签订的日期都是同一天,不会有前后之差,在交易中心内部有一个最低的过户价格,只要双方签订的阳合同价格高于它,就能够按照自己的合同交易,如果低于它的,交易是可以继续进行的,但税费必须按照交易中心规定的最低价格进行。
虽然阴阳合同是为了规避国家税费,规避价格这点是无效的,但整个合同是有效的,除了价格条款外其余条款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然更为稳妥的不是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买卖合同,而是再签订一份装修补偿协议,将差价归结于装修补偿,哪怕房屋本身的装修很简单,也可以约定巨额的装修补偿。这样的话对房屋的出售方来说,风险较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