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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隐瞒房屋违章搭建,受骗方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律师导读:买方人王某通过中介看中一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实得面积130平方米的房屋,因此房价要偏高许多。与买家宋某完成过户不久,当地规划局出具决定书要将多出的30平方违章搭建拆除,王某这才意识到卖家将自己欺骗,故起诉至法院。律师

案例引用:

王某在中介公司看到广告称某小区有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实得面积为13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欲出售。后经实际看房发现,虽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的面积只有100平方米,但该房实际使用面积确有130平方米。次日,王某即与卖方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时隔不久,当地规划局就发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此时王某才知道这套房屋中搭建的部分必须拆除,而拆除的通知早在卖房前宋某就已经接到。王某认为,宋菊故意隐瞒搭建房屋将被强制拆除的重大事实,让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该行为已构成欺诈,故一纸诉状诉至法院。律师

被告辩称,在其与原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00平方米,并没有包括搭建的那一部分,因此自己并没有欺诈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称其出卖的仅为产权证记载的房屋面积,不包括违章建筑,但被告是明知其搭建的违章建筑很快将被拆除这一情况的,且该违章搭建房屋面积较大,能否长期使用显然是确定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属影响原被告订立合同的重大事实。被告隐瞒了该重大事实,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判决支持原告请求,撤销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律师

律师事务所点评:

本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基于卖方的欺诈行为撤销了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虽然被告主张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以房屋实际面积100平方米为标准,不包括违章搭建部分,但超出的违章面积显然是确定合同价款的一个重大事实,原告对此陷入错误认识,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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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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