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楼上的一户居民将原来的阳台改成了卫生间,和小客厅一起,出租给了他人。刘先生认为楼上相同的位置是卫生间,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希望邻居能将房屋改过来,当邻居认为房屋又没有漏水,也不影响刘先生生活,故而拒绝了他的要求。律师
在装修过程中,根据家庭需要改变房屋原有格局也在所难免,但沈律师认为不能天马行空,随心所欲做出变更,在改变原有格局时要照顾相邻方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生活习惯和善良愤俗。否则容易引起相邻关系恶化。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遵循原则,不得无故侵害他方的合法权益。刘先生楼上的邻居将阳台改为卫生间是哦那个,虽然没有发生污水渗漏等问题,但客观上也有碍于刘先生的正常生活,也有违于一般的生活、居住习俗。律师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发,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现在刘先生的楼上住户将阳台改为了卫生间,有违常理,虽然没有发生漏水影响到楼下住户,但对楼下住户的心理上造成了妨碍,应该将房屋整改回来。律师
对于楼上住户的行为,刘先生可以好好和对方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恢复阳台的正常使用功能。后来经过刘先生和对方的协商,楼上邻居同意不在将阳台改为卫生间使用,解决了这次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