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乔是上海的一名农村居民,十多年前他和考上大学的儿子同住,买了一套市区的商品房,为了给儿子减轻还贷的压力,他将自己的宅基地房屋以二十万的价格买给了同村的村民。这几年上海的房价涨了好几倍,甚至数十倍。听说自己所在的村庄会划入动拆迁范围,老乔就想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建一套房子,等待动迁。但他和村委会的书记说了自己的想法后,对方很狐疑地问到:“宅基地房子买了,还能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吗?”律师
听了书记的说法,老乔决定还是法律咨询律师,沈洁律师接待了他,沈律师认为村民卖掉宅基地后,不能再次申请得到新的宅基地。对于这种问题,采取的是不予批准的政策。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用由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老人为了给自己儿子买房子,将自己的宅基地卖给了同村的其他村民,在卖掉宅基地后,如果再申请宅基地的,村委会将不予批准。他如果想翟得到宅基地的,只能向他人购买,或者购回自己的宅基地房子。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无偿提供给农民用于建设居住用房的,确保其居有定所,律师
在人多地少的国情下,需要实行一户一宅,确保居有定所,保护根底规模,限制第二次申请宅基地是有必要的,如果村委会同意了老乔的申请,又为其提供了一块宅基地,那么将来就会有无数个“老乔”将自己的宅基地卖掉而申请新的宅基地,这样村里的土地必然不够用。律师
村民一定要慎重出卖自己的宅基地,农村村民只能用由一处宅基地,但老乔的儿子考上大学后,户口并没有迁往市区,他还是农村居民,其从来没有申请过宅基地,如果用老乔儿子的名义申请宅基地,是可以获得批准的。虽然老乔已经没有资格申请,但他可以用儿子的名义再次申请,重新获得住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