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老张多年前和妻子离婚,儿子小张随老张共同生活,因两年的高考成绩都不理想,老张托朋友担保为儿子争取到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但是25万的保证金和3年的留学开销让老张有点扛不住。于是他希望前妻能够担负50%的费用,但是前妻认为高考落榜可以复读,没有必要到国外念书,花费巨额但是未必能赚回来。老张很气愤,认为妻子是另嫁他人后又育有女儿,所以对儿子不负责任。坐在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老张反复叨念“我一定要告她,和她官司打到底了。”律师
听了老张的称述,沈洁律师首先询问了小张的年龄,得知他刚刚年满18周岁,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张先生的前妻对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不再有继续抚养的义务,另外,出国留学属于非必要的开支,即使子女未成年,这种费用小张的母亲可以不承担。
诚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直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沈洁律师感觉到很多当事人都把抚养费当作是生活费,特别是协议离婚中,就想当然的写入了协议,实际上抚养费包括了各类和子女成长抚养有关的费用,是一个“买断价”。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父母自愿继续资助的法律不禁止,但父母不愿意资助的,法律也不强制,18周岁后父母资助子女完全是种道德义务。子女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父母也应当继续负担。这部分人群主要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参加正常就业的人。律师
如果子女尚在校就读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认为是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沈洁律师认为即对于在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