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与孙妻离婚时约定,双方子女由小刘直接抚养,孙妻每月给付抚养费1600元,每月探望孩子四次,即每周周末可带走孩子一天。后来前妻小孙在婚,又怀孕生子,怀孕期间她没有去上班,一下子没了收入,就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小刘电话讨要几次,他的前妻都没有及时付款,到了2019年年底才给两人的孩子打了1000元,前妻称因生孩子没有上班,没有收入,故而要拖欠一年左右的抚养费,但之后她上班了一定会给付,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准时给付,而且会把拖欠的抚养费都给补上。律师
听了前妻的承诺,小刘不同意,前妻表示如果不信任自己的,她可以给两人的孩子或者小刘打欠条,按一年10%计算利息。但无论前妻如何央求,小刘都不同意,也不同意前妻看望小孩。后来前妻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探望权。
接到前妻的诉状,小刘表示非常气愤,他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他认为前妻不付抚养费,就没有资格探望小孩。沈洁律师而那位《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孙妻享有探望权,小刘阻止孙妻探望孩子不但违反了协议,更违反了法律。现在孙妻支付抚养费却有困难,本着相互谅解,沈律师认为小刘完全可以先接受前妻的欠条,等以后上班了对方补给。就算前妻以后违约不给,他的孩子也可以持欠条要求支付。抚养费给付和探望孩子是两件事情。不能因抚养费不给就拒绝孩子父母探望,也不能不给探望就不给抚养费。律师
现在小刘拒绝前妻探望孩子,孙妻就有权提起探望权诉讼,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探望子女的合法权益。抚养费纠纷与探望权纠纷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两人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两个诉讼来解决。沈律师认为现在孙妻很有诚意解决双方的纠纷,不如协商一下,解决两人的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