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望权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是提出申请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有不适宜探望子女的情况,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终止其探望权呢?律师
申请中止对未成年人的探望权应当如何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所以应当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中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
具体的程序是由当事人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的申请,再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中止与否的裁定。
中止探望权的诉讼是否应由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
对探望权的行使需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判决形式做出,并允许当事人提出上诉,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看孩子,另外一方阻碍的,必需要向法院提出探望权诉讼。探望权的中止,也是对实体权利的处分,是否应当进行审理后判决呢?何况探望权的中止,对探望权人影响非常巨大,意味着不能见到自己的子女,同时也可能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子女的身心健康,毕竟裁定比判决更加容易作出,目前也有这样的呼声称为了保护探望权人和未成年人的利益,中止探望权也要进行诉讼才显得慎重。律师
不过探望权的中止是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生效判决履行过程中的执行问题,应当在执行程序中解决,法院中止不直接抚养小孩一方的探望权,并不是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处分,而是使当事人的探望权暂时受到限制,待中止事由消除之后,比如传染病病愈,要求探望的一方可申请恢复其探望权。因此,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并不产生新的诉讼。
如何对法院裁定中止探望权提出异议?
如果当事人对中止探望权的裁定不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