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周女士在离婚后因为各种私人原因记恨前夫,一气之下到派出所改未成年儿子的姓氏,但派出所的户籍警不同意办理。当天报户口的人多,户籍警也没有给予周女士合理的解释,只是要求赵女士将其前夫找来,双方同意后才能变更。赵女士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能够单方面改动子女的姓氏。律师
【离婚法律咨询】唐小姐未婚生育一女,因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委托上海婚姻律师沈洁代理抚养费诉讼。案件胜诉后,男方到处躲避执行,转移财产,做了一些非常恶劣事情,唐小姐非常气愤,申报子女户籍时将出生证上的女儿姓氏改为女方姓氏,从而顺利的让女儿跟了自己姓。
沈洁律师答复周女士: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取名的权力,是基于亲权产生的,也是父母履行监护权的一种方式。子女出生到具有限制行为能力前,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未经对方同意就擅自更改。如果父母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并由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法院会判令恢复子女原姓名。
子女有一定的判断能力时,比如到了10周岁,父母如何改子女姓名?律师
当子女年满10周岁后,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为其改姓改名,不过这时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判断力,能否作出和他年龄相符合的决定,所以改变子女的姓名应该征求其意见。
子女成为成年人后,如何决定其姓名?
子女年满18周岁,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认为他/她是成年人了,成年后取得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他人不得干涉,成年子女可以决定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
【处理结果】在第二个案例中,唐小姐之所以成功地让子女跟母姓,沈洁律师认为唐小姐的案情和周女士有所不同,在子女出生后,户口登记前,父母双方应协商决定其子女是随父姓或是随母姓,并到户口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唐小姐可以依据变更后的出生证明为女儿登记姓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