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戚先生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自己有几万元的信用卡债务,要求配偶共同承担,作为戚某妻子的代理人,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提出了要求查看信用卡消费明细的要求。经查,信用卡用于酒店吃饭、超市购物、旅游消费、宾馆住宿。再经过仔细查验,戚某和戚妻分居近半年,既没有和戚某旅游,也没有住宾馆和在饭店消费,我们主张这是戚某的个人债务。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希望多弄一点债务,好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伪造债务的不在少数,对于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发生争议时,该由谁来举证呢?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影响到案件的胜败,根据实务上海婚姻律师沈洁将其归纳如下:
单方举债的主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来举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债务的用途,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张某向亲戚借款10万元,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该房屋目前用于夫妻共同居住,这笔债务虽然是张某一人所借,但由于用途是夫妻使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张某借款后用于为自己的母亲购房,这就属于张某的个人债务。
双方举债的一方主张债务系对方的个人债务,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律师
双方都承认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经归还的,由主张债务仍然存在的一方举证。在某案件中,孙某主张7万元的债务系购房向同事所借,其妻子AN主张债务已经归还。孙某当庭出示了借条,沈洁认为在归还的情况下,债主才会把借条原件给债务人,孙某出示借条恰恰说明了债务已经还清,要求债权人到庭作证,案件到审理完毕,债权人都不肯出现。所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还存在的,必须要举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