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小郝是一家公司的销售员,平时有较多的应酬,渐渐地他也迷上了这种金迷纸醉的夜生活,哪怕公司没有委派他接待客户,他也经常和三五好友吃吃喝喝,出入各种娱乐场所。他经常使用信用卡消费,在高档酒店、饭店、KTV等地方一次性刷卡就是上万,甚至数万元。日积月累,他的信用卡张张刷爆,开始无力偿还。 律师
不久多家银行把他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债务。
小郝的妻子闻悉此事,提出和他离婚,但是认为债务系丈夫个人所负,不同意归还。
经查询,小郝共有22张信用卡,其中7张有上万以上的未还款项,三张有五万以上的未还款项,占95%欠费总额的刷卡记录显示,为高档饭店和酒店、夜总会的吃饭、按摩、包房等费用。
郝妻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认为这些大吃大喝,甚至涉黄涉赌的费用(有一张大额),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小郝个人债务,从消费单据上就可以看出,不是一个正常家庭为了共同生活,或者购置家庭财产的开支。如果是为了业务需要,这些消费的款项应当由公司报销才对,否则就是丈夫本人的个人开支,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律师
小郝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如果要离婚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部分银行已经起诉被告小郝,且已有判决让小郝归还信用卡债务,消费记录表明这些消费绝大多数都和夫妻共同生活所应负担的无关,属于其个人奢侈消费,当由被告持卡人归还,和配偶无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