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贺某喜欢赌博,原来仅在家附近小赌,后经人介绍,赶赴香港附近的公海豪赌,虽然贺某有一家食品公司承包给他人经营,收益不错,但去了两次豪赌后,不仅家产全部输光,还背了50多万债务。其中20多万是向赌友所借,用食品公司作抵,剩余30多万是欠赌场的赌债。贺某的妻子提起离婚,但不同意承担债务。 律师
沈洁认为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由债务人个人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在离婚时候该如何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博是为法律禁止,哪怕是在公海,只要赌博参与人是中国公民,我国法律仍可管辖。因此赌博引发的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谓30多万的赌债,是贺某欠邮轮赌博公司的,按我国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债务,可以不予归还。律师
至于贺某问赌友借的20多万债务,用于赌博,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不过这个证明要贺某或者贺某妻子来证明,如果借条没有写明用途,可能较难证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