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是一名“生意人”,他是多家私营公司的大股东,丰厚的收入让他坐拥美人归。蒋妻原从事平面模特工作,后为蒋某的服装品牌拍摄DM后认识,相恋并且结婚。婚后半年蒋某因生意不顺到澳门“博博手气”。不料商场失意赌场更失意,仅仅四五天时间,蒋某不仅输光了带去的现金和存款,还欠下了赌场中专门做借贷的人不少钱。蒋某承诺回家后卖房卖厂还钱,共计向他人借款210万美元。蒋某回国后和妻子摊牌,要求出售妻子名下的一套别墅,并且称自己是为了博一次才输掉的,如果赢钱,赢了的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自己有难,要求妻子共同承担。律师
蒋妻又气又急,完全没想到比自己年长20来岁的蒋某会如此不理智,在一夜之间将家产输了精光,还要让自己出售房子还赌债,她表示拒绝。蒋某称钱是婚后输掉的,如果还不上,妻子也有责任归还,蒋妻在姐姐的陪同下向沈洁进行法律咨询。
蒋妻向我们提供了蒋某在澳门赌场向博彩中介借款的凭条复印件,上具名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日期及借款日期,借款日期正是蒋某离境到澳门的第五天。蒋妻称对该笔借款完全不知情,事后才知道蒋某将该笔钱用于赌博,为此蒋妻还将夫妻二人对话的录音播放,录音证据表明蒋某向赌场的“叠码仔”借款190万美元作为赌资,离境时又被要求多写了20万美元,完全用于个人赌博。律师
沈洁认为虽然两人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条本身也没有表明是用于赌博,但根据蒋某出境到澳门,离境时出现大量债务,可以表明这笔债务绝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录音证据更是清晰表明了借款的用途,故而这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蒋某一人承担。
由于我国对于借款用于赌博不予保护,故而蒋某和赌场叠码仔或者博彩中介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也属于无效协议,违反公序良俗,如果蒋某能证明这笔款项是用于赌博,而出借人是明知借款用途系赌博的,出借人无权要求返还债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