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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打了妻子两耳光,能否构成虐待

雷小姐和丈夫新婚不久,但双方的感情就已经陷入了冰点。在结婚前,双方约定男方的房屋动拆迁后,就立即购买新房,男方再拿出一定的出资进行装修,新房的产权登记为两人共同共有。不过天有不测风云,男方父母的老房子并没有拆迁,而且两位老人也不愿意将获得的拆迁安置款给小夫妻俩购买新房。如果买房子的,产权人只能登记为男方的父母。不过两位老人表示,同意将房屋给小夫妻居住和使用。

听到丈夫的婚前承诺和事实并不一致,雷小姐就和公婆吵闹,指着对方的鼻子骂大街,称对方是骗子父母,对女方进行骗婚,婚前婚后承诺不一致,没钱还结婚等等。用词污秽,不堪入耳。为此,公公老邓气得高血压发作,住了医院治疗。治疗期间,雷小姐没有探望过一次,还在微信家庭群中称,老东西早死早超生,不配留在世上等等。

看到妻子的污言秽语,作为丈夫小邓实在是忍不了,他还击了几句。结果夫妻两人在租赁的房屋中就吵起来了,男方就出手打了雷小姐两个耳光。在躲避男方殴打时,雷小姐不慎摔了一跤,脑袋磕到了桌脚,导致脸上有一块明显的淤青。事后,男方在母亲的陪同下,对雷小姐进行了口头道歉。但作为父亲的老邓还是一口咬定,这个儿媳不能要,买房不能写儿媳的名字。

听到这样的结果,雷小姐哭哭啼啼,和母亲一起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她表示自己再男方家中受到了丈夫的迫害,对方虐待家庭成员,导致自己受伤受损。现在打算和男方离婚,男方也表示同意离婚,夫妻结婚后,两人的工资差不多,而且用于租房、吃饭,也花的差不多了。至于婚礼,两人本来想等房屋产权拿到后,在举办婚礼。但鉴于公公的反对,现在房屋产权也没有,婚礼也尚未办理。律师

考虑到结婚已经大半年了,夫妻两人基本没有共同财产,而婚纱照没有拍、婚礼也没有办,直接离婚,雷小姐觉得非常吃亏。她认为男方打了女方两巴掌,导致女方倒地脸部淤青,男方的行为属于虐待家庭成员。而且公公平时对她冷眼相加,冷言冷语,漠不关心,属于精神虐待,虽然公婆并不和他们共同居住,但这些行为也造成了她心里受到伤害。

对此,男方认为自己虽然打了老婆两个耳光,但并不严重,女方脸上的淤青,是其自己踢到桌脚摔倒,何况事后,自己也已经赔礼道歉。女方去医院就诊,医生并没有让女方吃药打针,只是吩咐静养两天即可。至于公公,他认为平时儿媳并没有对自己嘘寒问暖,而是三番五次上门要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房屋,并登记为儿媳和儿子所有,所以自己才会对儿媳爱搭不理。

沈律师认为虐待家庭成员是家庭成员的一方经常以打骂、冻饿、强迫过度的体力劳动或者有病不给医治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另一方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折磨、摧残的行为。就本案来看,虽然男方打了女方两个耳光确实不妥打,但雷小姐辱骂公婆和丈夫在先,也有不当之处。本次事情,不要说虐待家庭成员无法成立,就是家庭暴力也成立。

如果真的是构成虐待的,受害人可以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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