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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外国籍的能否在中国

在有的国家,外国公民在当地居住满一定的期限,比如一年,当地的法院就可以受理夫妻之间的离婚诉讼,但在我国没有因外国人在中国居住而获得在中国法院诉讼离婚,或者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资格。律师

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在原婚姻缔结地离婚,如果不是该国缔结的婚姻不予办理离婚,对于原来是中国籍,婚姻缔结地也在中国的,现在加入了外国国籍,而当地的法院或者机构以离婚必须由婚姻缔结地受理为由,拒绝办理其离婚手续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回到中国离婚。但这种情况下,双方必须已经达成了一直的意见,这样国内法院可以出具离婚调解书,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这里沈洁律师提醒,在有的国家比如美国、日本、加拿大是承认中国法院的调解文书的,但在一些国家不承认国内的离婚调解书,这些情况下当事人本人需要在外国当地了解清楚,因为中国的律师或者法官都有可能不清楚当地的法律制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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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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