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中规定了对夫妻的一方有赡养义务的,相当于国内的夫妻间扶养义务,以及离婚时的生活困难帮助,但和国内的又有所不同。律师
一、定期付款令(Periodical Payment Order)
按这命令,婚姻一方须定期(如每月)支付对方赡养费的。如果受赡养人再婚,或者任何一方去世,这项命令都会自动失效。
二、有保证定期付款令(Secured Periodical Payment Order)
所有若受赡养人在指定期内仍然未收到应得赡养费,她/他便可以指令第三者(例如银行或信托人),把用作担保的资产来支付申请人的赡养费。虽然,如果申请人再婚,或她/他去世,这项命令都会失效;付款人就算身亡,担保式的赡养费仍要继续支付。
三、整笔付款令(Lump Sum Order)
假使婚姻一方有足够财产,法庭可命令她/他向受赡养人须向支付一笔一次性的赡养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