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日交流的日益增多,有不少上海女孩东渡扶桑,远嫁日本,具有中国国籍的一方和具有日本国籍的另一方缔结跨国婚姻时,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两个国家的婚姻法律制度,不同的国家自然对婚姻有不同的立法,法律之间的不同会导致出现法律冲突,比如美国某些州规定14周岁女性就可以结婚,这种婚姻到了中国,就会因为未满法定结婚年龄而无效。同样的一个婚姻关系依据中国法律是合法有效的,而依据日本法律确缺乏成立要件,出现法律冲突后受到损害的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虽然上海婚姻律师沈洁不是日本的律师,不可能对日本的婚姻法全盘了解,我们就自己收集到的资料探讨中日结婚的法律问题。律师
第一,法定结婚年龄的不同。
在法定结婚年龄上,中国的法律规定男女到达22和20周岁即可结婚。日本的法律规定男女需到达18岁和16周岁柯结婚。所以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提醒:日本的结婚年龄低于中国的法律规定,一名16周岁的女子依据日本法律结婚,在中国就是婚姻无效的结论。另外日本法律规定“未成年的子女结婚,应经其父母同意。”中国法律没有类似的规定,除此之外,中国和日本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也不同,日本的成年年龄是20周岁,而中国的成年年龄是18周岁,在国内只要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没有特殊的情况,比如身患精神病,男女依自愿原则结婚,他人不得干涉。律师
第二,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不同。
在中国的法律中,把患有精神病的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类似日本法中的禁治产人,禁治产人是指“处于心神丧失常态的人”在国内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如果这类人结婚,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但是在日本允许其结婚,而且无需其监护人同意。《日本民法典》第738条规定了“禁治产人结婚, 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法律冲突如何解决?律师
为了解决婚姻缔结上的法律冲突,不少国家的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律冲突时候的法律适用,中国的婚姻法很多的规定,但日本法中有关于这类的法律规定:婚姻成立的要件,就各当事,依其本国法而定。但其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有的国家有宗教仪式,中国没有,只有婚姻登记手续,所以这里的举行地就是指中国的婚姻登记地。中日婚姻双方如果在日本进行婚姻申报,日本婚姻登记机构先对日本籍的一方进行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的审查,对中国籍的配偶按中国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只有双方都符合各自国籍地的法律规定,日本国才承认其婚姻效力。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