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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中,房产的几点疑难分割

一旦恋爱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破裂,房产如何分配就成了一个难题,不少人会对簿公堂,婚后购买的房屋,不论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不论是登记一个人的名字还是登记两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以分为一下几种情况:律师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已方名下,如何分割?

房屋属于婚前登记个人财产,但是婚前购房,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是以产权证办理日期为准。也有婚前签订购买房屋买卖合同,婚后付款或者婚后办理产权证,按的司法解释,购房是婚前还是婚后主要看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签订的就属于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无关乎付款和产证办理的时间,特别是产权证办理,有的人购买的是期房,从购房到办理产权证可能会有一到两年的时间差距,何时拿到产权证不是界定婚前婚后财产的标准,而是购房合同(并非居间合同)的签订时间。签于婚前就是婚前财产,登记结婚后多数是夫妻共同财产。律师

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的,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为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婚后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对已经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婚后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分配房屋产权的时候会考量婚后还贷的情况。

一方婚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如何分割?

按是否结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恋爱期间双方分手,如果双方分割财产,是按出资比例来分割的,一种是结婚后分手的,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姻期限非常短暂,那么没有出资的一方获得小部分份额,一般是分得10-30%的份额,其余的归出资一方所有。律师

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也出资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为个人所有,贷款也是个人的债务,对配偶一方出资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对房屋的增值也要予以分割。

如果婚姻关系持续时间比较长,房产又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是均分,但如果一方婚前出资较多的,另外一方较少,可以考量一方的出资情况,给予分割。

这些都是配偶一方出资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一方基本不出资时候的分配方案,那么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两人名下,两方都出资了,而且数额也比较均等,如何分割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也要分两种情况考虑,第一种如果是没有登记结婚的,按双方出资比例分割房产。第二种如果登记结婚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律师

购房时双方父母资助,帮助子女购房,该如何分割?

婚后父母一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作为个人产权。婚后父母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沈洁律师见到的离婚案件,很少有父母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婚前承租公房是用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产权时,应当取得公房使用权时候的对家为夫妻一方所有,产权房的剩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由父母承租,婚后又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的价值可以认为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归夫妻共有。律师

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住房的转化形式,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而对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金补贴性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款属于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性质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承租公房的拆迁款,主要看共有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均有权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话动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无权居住,也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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