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办理离婚,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名下共有的房屋由丈夫所有,丈夫另行支付妻子补偿款。但是,双方并未实际履行该离婚协议,并于数月后复婚。后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丈夫起诉妻子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问离婚房产应当如何分割?律师
范霆晔认为,确认首次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的合法性;其次根据协议判断婚前财产的内容。
离婚后,夫妻双方全部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此时,根据该份协议的分割,各方的财产是明确的,根据协议来判断婚前财产。
首次离婚后,夫妻双方没有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者部分履行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在离复婚时对首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存有争议。范霆晔律师认为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审查首次离婚时所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合法性,在没有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前提下,应当对该份协议的合法性进行明确。合法性明确后,家庭债权债务部分的财产分割也就明确了,可以作为婚前财产判断的依据。律师
但是,对于无法确定婚前财产的部分,例如夫妻一方提出对于房屋产权等所有权的主张时,即使协议的合法性得以明确,但是根据债权无法对抗物权的法理。因此,法院不宜对首次离婚时的这一类财产的履行情况同时一并处理。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由于本案中确认了首次财产分割协议的合法性,所以可以凭借本判决书另案起诉,主张首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纠纷。律师
综上所述,本案属于第二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