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我家通过媒人向我哥哥女友家提亲并带去了3万元现金和几千元金首饰,我哥哥今年意外去世,我父母都是农村的,条件比较差,而且3万元中的大部分是我父母出的,请问律师能否要回这笔钱?”婚约因婚约当事人的一方死亡而消除时,赠与方可否要求返还赠与物?律师
沈洁律师分析如下:因为一方当事人的突然死亡也会导致彩礼赠与目的的不能实现,即缔结婚姻,不过这种不能缔结婚姻的原因和双方或单方解除婚约有所不同。依史尚宽先生《亲属法论》婚姻篇的说法是:可不予返回,除非赠与人的死亡是由于受赠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的。沈洁律师认为虽然史尚宽是著名的民法学家,但我们认为这种特殊情况下是更多地需要考虑社会的普通评判标准,照顾生存方婚约当事人的情感,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婚约一方死亡时,受赠方是否需要返还,但是沈洁律师认为赠送彩礼是基于为了和对方缔结婚姻,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并非无条件,既然因一方死亡无法结婚,就应当照顾生存者的利益,返还彩礼。律师
如本案件中所说情况属实,沈洁律师主张因彩礼由赠与人父母出资,且造成其父母目前生活困难的,受赠与人应酌情予以返还部分。注:是婚约一方,不是婚姻一方,属订婚但未登记结婚。
我们没有代理此案件,但是给予了当事人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去世一方的当事人家属已经起诉法院,目前上述案件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女方返还彩礼3万元,首饰归女方所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