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小姐是一家模特公司的签约平面模特,姣好的面容使得她有成名的上升趋势。一年前其和男友谈恋爱,两人同居后由于没有避孕,萧小姐意外怀孕,而且是宫外孕,等萧小姐发现时,已经开始流血,身体状况不佳的萧小姐立刻动了手术,还做了输卵管切除手术。共花去医药费数万元,休息了三个月。律师
模特经纪公司获悉后,以萧小姐违反公司规定为由,不再和其续签演出合同。失去了工作的萧小姐向男友提出结婚的要求,男友以开过刀将来不容易怀孕为由要求分手。萧小姐问,她可以获得哪些赔偿?能否要求男方和自己结婚?
沈洁律师答复萧小姐可以向男友主张医疗费用。两人恋爱时,双方都可以预见到有意外怀孕的可能,也可以预见到发生宫外孕的可能,虽然发生宫外孕对双方而言可能是个“意外事故”,但就医学上来说有一定的概率,故而视为两人对损害后果都是明知的。由于萧小姐切除了一侧输卵管,对身体的伤害也很大,让她一个人来承担这个后果是不公平的,应当由男友和她一起分担民事损失责任。律师
当然萧小姐的男友很可能会称双方都是自愿的,但即便双方是自愿的,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双方是放任后果的,虽然和交通事故或者故意伤害引起的身体损伤不同,不能构成对萧小姐身体的侵害,但后果让女方一人承担是不公平的,故而可以基于民事公平原则,由萧小姐的男友承担一半的损失。律师
故而我们认为两人应当对手术费用、营养费用、务工费用各半分担费用。至于萧小姐的模特经纪公司不再和其续签演出合同,我们认为如果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萧小姐可以就劳动合同到期要求补偿向模特经纪公司主张,如果是商业演出合同,合同的到期本来就是可以预见到的风险,一般由萧小姐自己承担这个后果。
至于能否结婚,由于婚姻法规定的结婚需要两人自愿,不能强制,那么萧小姐尽管为男友打胎,身体受了损伤,也不能要求对方“娶老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