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生自幼丧父,母亲一人含辛茹苦将他们兄弟二人带大,为了哥哥结婚娶妻生子,老人已经花光了自己多年的继续,宋先生的婚事成了母亲严重的头等大事。看到母亲已经没有钱为自己成家,宋先生提出自己可以当别人上门女婿,这样自己家就不用为了购买房产烦恼了。虽然目前不愿意儿子入罪到别人家,克也迫于经济压力,只能同意。后来他通过媒人认识了妻子,因为宋先生长相高达英俊,身为独生女的妻子家人也很认可这门婚姻。律师
双方交往半年后,两人在女方集中举办了结婚仪式,宴请了不少的亲戚和朋友。但由于女方此时距结婚登记还不满二十周岁,双方就没有到明证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后宋先生才知道自己的妻子从小娇生惯养,什么家务活也不会干,宋先生大专毕业,可妻子初中毕业后连个高中都没考上。
结婚后妻子也不去工作,宋先生觉得妻子家拆迁确实安置了好几套住房,但不去上班工作也不是办法。妻子不仅不上班,在家的洗衣做饭也都不干,这让宋先生很是头疼。有一天宋先生出差回来,非常疲劳,看到家里妻子又叫了外卖,一个人吃饭,他气不打一处来。两人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妻子称家里的房子是女方提供的,宋先生如果不愿意,可以直接走人。这下宋先生气坏了。律师
他怒气冲冲离开了家,后来在网上查到了我们律师事务所,他就过来法律咨询,沈洁律师接待了他。沈律师认为双方结婚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由于我国在1994年2月1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故而两人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即便办理了结婚仪式,却没有成立婚姻关系。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不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只是办理了结婚仪式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不能成立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需要李虎,只要双方能够处理好财产关系,直接分开即可。目前宋先生和“妻子”之间并没有生育小孩,双方的共同财产也基本没有,他如果觉得和女方合不来的,直接分手即可,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听了沈律师的法律解答,宋先生觉得当时辛亏妻子不到法定婚龄,否则自己将面临一场时间漫长的离婚诉讼,他表示如果下一次结婚的,一定慎重考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