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爱上了自己单位的男同事,原来单位的这位男同事已经已婚,但由于和妻子在生育问题上有矛盾,其妻子不肯怀孕生子,男同事就在酒吧喝得伶仃大醉,正好在附近饭店过生日的菲菲在路上遇到了对方,就把他带到了家中,在酒精的作用下,两人发生了关系,不久菲菲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律师
后来男同事和妻子的生育问题协商一致,妻子如果怀孕后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妈妈。但菲菲的怀孕也让对方头疼,他表示愿意支付十万元让菲菲去打胎,其他的赔偿他也可以考虑给付。菲菲考虑到未婚妈妈和孩子的难处,就去医院办理了流产。男同事给付的十万元打胎补偿和费用,她也已经拿到手了。
现在菲菲来到律师事务所,她认为自己被不负责任的男同事玩弄了,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至于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菲菲自己也说不清,最后只是含糊不清地说赔偿人身损失和精神损失费用1000万元。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由于菲菲的怀孕是自愿和男同事发生关系的结果,属于双方的西元行为,而她的堕胎也是自愿行为,现在男同事已经给付了十万元,远远大于打胎所需要的费用,无需再承担任何的法律赔偿和责任。在整个过程中,不存在胁迫,利诱和欺骗的行为。
菲菲打胎需要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仔细算算不过一万多元,对方自愿给付的十万元已经远远超过了菲菲的所需,何况怀孕这件事,菲菲本来也要承担一半的责任。如果她要去诉讼的,法院是不会支持她1000万元的诉讼请求,只会白白花费诉讼费,可谓得不偿失。律师
沈律师认为既然男方现在还愿意继续给付一部分补偿费给菲菲,菲菲不妨和对方讨论一下,看看对方愿意出资多少,这样才是解决的良策。经联系,对方称还愿意再支付十万元弥补自己对菲菲的伤害,菲菲表示愿意接受,双方之间合意解决了这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