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与有妇之夫发生婚外情,还将自己的收入用于两人玩乐开销。分手后,金某以借条为据起诉情人归还18万元的债务,获得法院的判决支持。随后,金某又向法院申请追加其妻子共同承担债务。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金某的申请。律师
家住普陀的易某与妻子杨女士结婚不到一年,即与同事金某发生婚外情,两人频频外出旅游。因易某收入较少,且沾染赌博恶习,渐渐入不敷出。见此,金某便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由易某让其任意支取。杨女士发现后,夫妻劳燕分飞。
易某离婚后,与金某也日渐不合,两人甚至闹上法庭。金某手持易某写下的18万元借条,将易某诉至浦东法院要求归还钱款。法庭上,易某对借款的事实没有异议,法院最终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易某无力偿还。律师
金女士心有不甘,遂以易某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向浦东法院申请追加易某前妻杨女士作为被执行人,共同偿还债务。易某称,几年交往下来,两人共计花费金某近20万元。分手前,金某特地让易某写下18万元的借条。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无法证明相关债务用于易某的家庭共同生活,故不宜在执行程序中认定为夫妻债务,遂作出上述裁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