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于同一份书面形式上所订立的遗嘱。这种单纯的共同遗嘱其在实质上为数份独立遗嘱,只不过形式在同一份遗书上,其产生各自的法律效果互不影响。而实质意义的共同遗嘱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将其内容共同或相关的意思表示形成一个整体的遗嘱意思表示,这时遗嘱人之间的遗嘱表示不是完全独立的,而是相互间牵连和制约的。目前我国对共同遗嘱存在立法空白。律师
一般订立共同遗嘱目的是保护配偶的利益,在遗嘱中约定夫妻任何一方去世,其遗产由生存的配偶任意支配,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暂时不得分割遗产,只有当夫妻双方均去世后,其遗产才由子女及父母继承。
双方设立共同遗嘱,一方执笔,双方签名,为双方真是意思表示,基于双方是夫妻关系且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处分权,因此该遗嘱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遗嘱。律师
对夫妻共同遗嘱,如果没有违反继承法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承认共同遗嘱的效力。共同遗嘱约定一方共有人去世后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依据该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夫妻之间共同订立的遗嘱,是基于立遗嘱人相互之间的信赖及特定家庭关系作出的,夫妻订立共同遗嘱,约定“如有一人先去世,财产归另一人所有;如两人都去世,则由指定继承人继承”,该表述的实质是在世的一方拥有仅是过渡的继承权,最终该房产仍是由指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的,按照遗嘱的约定,配偶继承死者的遗产,如果之后配偶处分了继承的遗产,导致他人不能继承的,配偶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配偶对遗产的继承仅仅是过渡性的,最终应当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律师
共同遗嘱只有在共同遗嘱人均死亡时才发生效力,如果仅其中一个遗嘱人死亡,那么该遗嘱有一部分尚未生效。遗嘱所涉财产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该遗嘱只有在共同遗嘱人均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现两个共同遗嘱人中只有一方死亡,该遗嘱生效的条件没有成就,遗嘱尚未生效。
同立遗嘱人中当一方死亡时,其所立部分遗嘱生效,尚未离世者所立共同遗嘱中对应部分尚未生效,未生效部分遗嘱对应的财产仍属于该立遗嘱人个人所有,其有权可以撤销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夫妻双方设立的共同遗嘱,可以由双方共同撤销或变更。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仅可以撤销或变更限于涉及自己个人财产部分的遗嘱,而无权撤销或变更涉及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的遗嘱部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