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张某和丈夫离婚后,一直没有搬离男方家,此后张某的婆婆去世,其嫁给了自己的公公,村里一度有人认为两者不能结婚。由于其并没有禁止结婚登记的条件,民政部门还是给予其登记结婚。律师
法律上禁止结婚的亲属主要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和拟制血亲关系,比如父母兄弟姐妹之间,三代以内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之间,主要是为了防止近亲结婚带来的遗传疾病。对于拟制血亲的家庭,比如养父母和养子女,由于双方建立了拟制的血亲关系,故而不许结婚,另外养子女受抚养的地位,如果允许结婚,可能对养子女不利。当然养子女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能否结婚,法律没有作出规定,沈律师认为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不存在拟制血亲关系,故而应当是可以结婚的。律师
同样的,受抚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关系适用父母子女的规定,也不能结婚。如果继父母没有和继子女建立拟制血亲关系,虽然和社会伦理有所违背,但却是可以结婚的。如果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父母一方离婚后,双方分开生活,继子女成年后能否和继父母结婚,目前这类案件较少还没有定论,从结婚登记的角度,应该是能够登记的。律师
对于直系姻亲,如公公与媳妇、女婿与岳母之间是否可以结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也没有禁止,故而可以结婚。除了将来辈分上的称呼较为混乱,不违背婚姻登记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旁系姻亲,如嫂子与叔伯,因双方不存在血缘关系,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结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