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ry是一家台资公司的员工,她和同工业园区的小张认识,两人恋爱半年后决定结婚,当Marry把结婚的事情告诉老板后,老板的脸色很难看,原来Marry到公司工作也不过八九个月,老板认为Marry这么年轻不先做一番事业,很年轻就结婚,女员工会很快怀孕生孩子,影响工作,故而非常不悦。律师
不过Marry还是结婚了,她对于婚后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特别是对去法国旅游非常期待,经过和老公商量,两人决定去境外旅游。不过当两人向各自的公司请假时都遇到了“麻烦”。男方的公司认为现在正是用人之际,无法请婚假,女方的公司认为去国外旅游需要十日,不可以请这么长时间的婚假。Marry非常郁闷,她法律咨询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在不丢掉工作的前提下有没有办法请到十天的婚假。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员工结婚请婚假无可厚非,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对结婚婚假进行明文规定,请婚假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故而关于婚假的规定都体现在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中,不过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合同法》没有提及婚假天数,对于婚假有具体规定的,莫过于《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虽然这部规定很老,针对的也是国营企业职工,但仍适用现在的企业和非国营的职工。故而Marry公司管理人员提出的这是针对国营企业职工的,他们是台资企业故而不受规定的约束不成立。律师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而各地对婚假还有自己不同的规定,比如安徽是三天婚假,晚婚是二十三天婚假等等。Marry在上海的台资公司上班,她现年22岁,故而不属于晚婚,只能请三天婚假,其丈夫符合晚婚可以请十天婚假。故而如果她所在的公司不同意她请事假的话,那么她的出国游就要告吹了。律师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