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来自江西的王小姐和单位同事A相恋,经过一年恋爱双方打算结婚,王小姐的父母向A索要10万元彩礼,A表示自己为了结婚刚刚买了婚房,还要承办婚宴,实在没有多余的钱给王小姐的父母作为彩礼。王小姐也不愿意男友A给父母大笔钱款,她认为父母问自己男友要彩礼就是为了给弟弟之用,父母偏心所以她也不愿意男友给付彩礼。王小姐的父母把户口簿藏起来,宣称如果不给彩礼就不让他们结婚,王小姐和男友认为父母干涉了自己的婚姻自由,为了早点结婚,A不得不借钱给付了彩礼,事后A和王小姐想以妨碍婚姻自由为由,问父母把钱讨回来。律师
另一案:罗小姐已经35周岁了,其父母多次为她介绍男友,但罗小姐都以“合不来”为由拒绝。有一日罗父再次唠叨,双方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罗父把罗小姐的衣物和生活用品仍了出去,并且从此不许罗小洁在家居住。罗小姐认为家中房产系动迁所得,自己也有权居住,父亲不允许自己居住,是以此为挟妨碍自己的婚姻自由。律师
何谓婚姻自由?沈律师认为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自行决定自己的婚姻,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表现为结不结婚,比如罗小姐不结婚,是她的个人自由,谁都不能干涉,还有就是和谁结婚。结婚自由包括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比如王小姐的父母不能以索要彩礼为由,干涉王小姐的婚姻自由。律师
离婚自由是有前提条件的,指夫妻感情破裂时,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婚姻关系,包括配偶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如果遇到一方要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完全可以诉讼到法院诉请法院判决离婚。
至于第一个案件,王小姐和其男友A可以问其父母要回彩礼,这份彩礼的给付不是出于男方的自愿,可以诉请返还。第二个案件罗小姐居住的房产系动迁分得,罗小姐也是动迁被安置人口,故而有权居住,如果和父母同住有矛盾的,可以通过分家析产,分割房产份额,房产归一方所有,另外一方获得补偿款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一方在外借住,另外一方予以相应补贴的方式解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