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与刘男通过长辈介绍认识,两人相处比较愉快,因王女还不满法定婚龄,两人暂时没有领取结婚证。后王女跟同刘男到上海打工,在暂住地她一时半会找不到工作,就在家用手机上网,认识了本地男青年小钱,两人很聊得来,经常相约出去一块玩,后来在小钱的帮助下,在小钱的工厂王女开始了工作,从此和刘男关系冷淡,王女搬到了工厂宿舍居住,谎称单位周一到周五晚上不放假。律师
相处一年后王女告知了郭男自己的事情,郭男略有法律知识,陪同王女共同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王女这种在老家办理了结婚仪式,也收取了聘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可不可以另行结婚,结婚前是否要先办理离婚。
沈洁律师答复王女可以自行婚嫁,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为她从来就没有结过婚,最多只能算订婚,而解除订婚是无需办理任何手续的。他和刘男没有生于子女,故这个过程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可以自行婚嫁,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我建议王女把对方的彩礼退还回去。王女与刘男的“婚姻”不受到任何法律保护。律师
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所在。它要求婚姻只能由一男一女构成,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其配偶死亡或离婚前不得再行结婚。一切公开的、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重婚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重婚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王女在没有和刘男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哪怕在他们老家大家都认可两人是“夫妻”,但在法律上他们充其量是情侣关系,不需要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王女和刘男领取了结婚证,那么他和郭男的同居是非法的,并且构成了重婚。如果郭男明知王女没有离婚而与其结婚则构成重婚罪。王女与郭男都应承担刑事责任,“婚姻”无效,应予以撤销,而目前则没有这些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