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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单独提出过错损害赔偿

【离婚法律咨询】小李的丈夫有外遇,小李到丈夫单位反映,遭到了丈夫的殴打,导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小李一起之下决定和丈夫离婚,但是考虑到子女又顾虑重重,但是也不甘心遭到家庭暴力,想要“出出气”,无奈丈夫不道歉,所以小李决定不离婚起诉丈夫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问是否可行?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过错赔偿制度,对4种情况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离婚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对46条所规定的赔偿事项,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46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根本无法进入诉讼程序,所以这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损害赔偿权利的一种限制,即夫妻离婚才是损害赔偿的前提,不起诉离婚或者虽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不能提出索赔。律师

如果夫妻不离婚,按照目前中国的现状,大量夫妻财产是混同制的,较少有书面财产约定,赔偿会出现“左口袋到右口袋”的尴尬局面,其次如果不离婚,判决一方赔偿另一方,会使得夫妻感情更加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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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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