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没有离婚在老家和他人办理结婚酒席构成重婚罪

自诉人赵Z诉称,其与被告人胡H于1999年4月8日结婚。婚后胡H于2004年因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被派出所教育,之后,其不但没有悔改,还稳定、持续地与一外地女子赵Z在H彭浦新村同居生活,并与赵Z于2007年秋回老家结婚、办酒席宴请众亲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律师

自诉人以证人赵Z、徐X等人的证言及书证结婚证复印件、照片等证据,认为被告人胡H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请求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胡H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胡H否认与赵Z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并向提交了证人赵Z、赵Z的证词及湖南省平江县冬塔乡黄柏村村民委员会证明,辩称自己与赵Z只是普通朋友,故有时赵Z会到其家来玩,2007年秋其也是以朋友身份与赵Z到赵老家去旅游的,根本没有办过结婚酒席。律师

自诉人赵Z与被告人胡H于1999年4月8日登记结婚,因夫妻感情不和,两人于2004年初开始分居。此后,被告人胡H与一名叫赵Z的湖南籍女子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对外生活。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书证结婚证复印件,证实被告人胡H与自诉人赵Z系夫妻关系的事实。

证人徐X的证言笔录,证实2008年3月5日上午10时许,赵Z的姐姐赵Z报警称胡H与他人非法同居,其接110指令赶至H彭浦新村***号甲***室处理时,询问正在房中的赵Z与胡H是何关系,赵称胡H是她老公,她跟着胡H已有四年多了,后赵Z在其要求下收拾了行李离开的事实。律师

书证照片一组,证实被告人胡H与赵Z于2007年秋在赵Z原籍湖南省平江县冬塔乡黄柏村拍摄了大量两人与众亲友的合影照片及两人亲密照片的事实。

被告人胡H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对外公开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自诉人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律师

证人徐X的证言证实,赵Z曾公开对外宣称胡H系其老公,且有胡H与赵Z拍摄的大量亲密照片予以印证,被告人胡H提供的证人赵Z、赵燕清的证词及黄柏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并不足以推翻自诉人所提供的证据,而其关于自己与赵Z只是普通朋友的辩解与庭审查证的事实不符,亦与常理相悖,故均不予采信。据此,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胡H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2008)闸刑初字第621号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