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丈夫重婚妻子刑案中不谅解,离婚诉讼法院判离婚

杨男,台湾居民,现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杨男诉称,双方自行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在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经常争吵,致夫妻关系紧张。后由于杨男在深圳工作,张女在上海工作生活,双方长期未共同生活,致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双方曾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杨男曾支付张女13万元作为补偿金,但最终双方未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现杨男因犯重婚罪,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律师

张女辩称,张女经杨男父亲介绍认识杨男,此后双方建立恋爱关系。杨男及杨男父母陆续向张女借款160万余元。登记结婚后,双方感情很好,一同经营杨男父亲的工厂。双方虽在异地工作,但经常通过飞机往来相互探望。

后杨男结识案外人肖a,与第三者同居,共同居住于深圳市宝安区,并生育一子。因张女向杨男及杨男父母主张债权,双方产生矛盾。双方从未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杨男支付张女的13万元是杨男替其父亲返还的借款,仍欠张女37万元未还。杨男虽犯重婚罪,张女不同意离婚。律师

杨男因涉案重婚被羁押,被依法逮捕。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起诉指控杨男犯重婚罪。张女与杨男家属签订《和解协议书》,由杨男家属向张女支付15万元并约定了尾款15万元的支付方式与时间。张女根据协议约定,出具了书面谅解。张女在该案庭审中发表意见,认为之前签订的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请求法院对杨男从重处罚。宝安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杨男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杨男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律师

双方虽系自主婚姻,具有一定婚姻基础,但婚后双方因异地工作、家庭矛盾等原因,致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此后,双方又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消除矛盾,以致双方产生隔阂,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男又犯重婚罪,对其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不仅应予法律制裁,更应予以道德谴责。纵观本案事实,双方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故对于杨男要求离婚之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据此,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准予杨男杨男与张女离婚。(2012)闵民一(民)初字第12688号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