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和丈夫黄先生步入婚姻的殿堂,因丈夫以前离过婚,离婚的原因,就是作为丈夫的他在婚内有外遇,虽然外遇的对象不是小丽,但小丽对此有些芥蒂,故而小丽和丈夫做了一些约定,其丈夫向她出了一分承诺书,保证对小丽忠诚,如有外遇离婚的,自愿放弃购买的婚房产权。律师
不久小丽的丈夫因做生意赚了钱,金钱有了,地位有了,可丈夫的“花心”又生了,妻子小丽是不是在丈夫面前唠叨,提醒他终于婚姻。后来她的丈夫又补写了一份承诺,若因其丈夫原因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和公司的股权,另外自愿放弃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并承担全部的债务。有了两份承诺小丽觉得安心多了。律师
后来其丈夫还是有了婚外情,想到自己的作为会让自己积蓄的财富都归妻子所有,其丈夫非常不甘心,他聘请了一名律师,决定力挽狂澜,挽回自己的财产。而小丽呢,她很无奈,找到律师事务所,向沈洁律师求助。律师
纵观丈夫出具的承诺书,是对家庭共同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他写承诺书时应当预见到如果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将得不到任何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承诺书是其本人写下,妻子并没有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是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说男方写的承诺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律师
但现在小丽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对方有过错,虽然小丽发现了对方外遇的线索,但男方的矢口否认让她很难查证,现在第三者闭口不谈,也不同意和小丽见面,这让她无法取证。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我们建议小丽慎重考虑离婚中的要求。最后双方协商,小丽获得房产和车辆,其丈夫得到公司股权,孩子归小丽抚养,两人办理了离婚。律师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承诺书只规定丈夫的单方义务,没有丈夫的权利,也没有妻子的义务,丈夫就可以主张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其效力自撤销之日起消灭。所以小丽丈夫出的这份承诺其法律效力也是值得商榷的。整份承诺只有他一人的义务,而妻子如果有外遇,将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并没有约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