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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自认和他人同居,让法院判决离婚

答:律师认为该做法 不可取。

如果您有财产的,一旦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提诉讼请求的话),另外法院在分割财产上会照顾无过错方。律师

如果无过错方一旦表示愿意原谅过错方的,即使请来“第三者”作证,法院也会判决不予离婚,而这些庭审的记录,在下一次提起离婚诉讼中都可以不经过质证被法院承认。

当然委托人如果在婚后无共同财产,也不介意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也不妨自认,但本律师建议轻易不要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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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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