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些财产由于各种因素没有进行分割,离婚后这部分没有分割的财产还能否进行分割呢?
案情:小美去年和丈夫离婚,夫妻双方情绪低落,精神不振,在民政处办理离婚的时候匆匆了事,对于夫妻购买的一套房产予以了分割,约定丈夫给予妻子补偿款15万元,但是对于婚后购买的一辆轿车遗漏了分割。事后小美财产分割不平等,自己仅拿回来购房款的本金,如今房子涨价了,增值部分一分未获,轿车也没有进行分割。律师
小美要求分割一半的车辆折价款给自己,前夫称离婚都已经离掉大半年了,此时还来追讨折价款已经晚了,不同意分割。
沈洁律师认为虽然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但是由于在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夫妻双方遗漏了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对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作出约定,事后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诉讼至法院,作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法院会受理案件并且作出判决。律师
同理,如果夫妻遗漏了债务,关于如何承担也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债权人追索后,一方承担债务,有权向另一方追索。不过和遗漏财产的分割不同,没有处理的债务,由主张债务的一方负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这样一来,伪造夫妻共同财务企图多分财产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律师
当然遗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本文中的粗心导致,也有可能是夫妻一方为了多分财产隐匿、转移财产导致。如果要分割离婚时没有处理的财产,当事人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无限制不行使诉权。如果离婚时因粗心、遗忘等因素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自离婚之日(协议离婚的为登记离婚之日,诉讼离婚的为调解书签收之日,或者为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应当分割。如果是由于对方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自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应当予以分割。如果对方不同意分割的,沈律师提醒您及早提起诉讼,免得误了时效。律师
有关法律: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