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姐因一起继承案件发现男友的祖父母竟然而是表兄妹关系,这让她啼笑皆非。高小姐通过他人介绍,在去年的五月份认识了男友田某,男友小田性格温和,和能干果断的高小姐很是和谐。今年一月,天寒地冻,男友的祖母突发重病,弥留人间,家里人开始办理遗产继承的准备手续,帮忙查询户籍和房产信息等事情自然是少不了高小姐帮忙。她在帮忙过程中意外发现男友的祖父母竟然是表姐和表弟的关系,这让她惊讶无比。后来经过抢救老人起死回生,目前虽然还卧床,但气色和精神都好多了。律师
高小姐在今年三月因一些纠纷问题和男友分手,这让她自尊心受挫,气愤不已。她来到律师事务所想问问这会对她男友继承遗产有什么法律障碍。能否宣告男友的祖父母婚姻关系无效,是否需要到法院去起诉。律师
小田的祖父母是在解放前结婚的,当时两人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两人之间是敌情的表兄弟姐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按《婚姻法》,两位老人是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其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但由于两位老人是解放前办理结婚仪式的,也没人有告诉他们不能结婚或者婚姻无效,这种状态就持续到了一位老人弥留死亡。如果这位老人都已经亡故,不需要再去办理申请婚姻无效的手续。但她幸存了下来,那么有一些人就有资格宣告她的婚姻无效。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小田的祖父母婚姻无效,只能由他的家人宣告婚姻无效,即现在还在人世的儿女和孙子女等人宣告。两名老人只有一名儿子,就是小天的父亲,只有一名孙子即小田。只有他们两有资格和两位老人自己去法院宣告父母或者祖父母的婚姻无效,其他人都不能干涉。律师
高小姐只是两位老人孙子的前女友,和两位老人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即便她知道老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但也没有资格作为原告,到法院去宣告两位老人的婚姻无效。只能知道,看看,但是不能做什么。现在高小姐和前男友小田有矛盾,且已经分手,沈洁律师觉得她无需多管他人闲事,也没有资格去管。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只能由他们自己和自己的血清说了算。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