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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婚姻无效,法院会处理哪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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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诉讼中,法院处理哪些法律关系的问题?如果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婚姻当事人的,法院根据其诉请,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会一起处理,而不需要另行起诉的,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涉及无效婚姻双方在同居期间财产处理的,合法婚姻的配偶为第三人。律师
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对无效婚姻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不处理,法院会告知婚姻当事人,由其本人决定是否另行起诉。如果本人另行起诉的,婚姻关系无效,对于取得的财产,比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视同婚生子女。父母的婚姻不应累及子女,这是对子女的特别保护。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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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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