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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家产分配不公不是拒绝赡养的理由

庄某是长女,下有兄弟两名,11年前父母把所有家产拿出来分割,大弟分得6万元和一套一居室,小弟弟最得父母喜欢,分得10万元和两居室一间,另外父母还在公证处订立遗嘱,把自己居住的一室户也指定给了两个孙子继承。庄某只获得金戒指两枚,她拒绝了戒指,从此和父母不再来往。3年前母亲去世(庄某未出席),父亲把房屋出租给了他人,月租金1200元,后涨至1500元,其和小儿子同住。今年三月因中风需要特别护理,召集庄某承担护理义务,要求庄某承担抢救费用六万元中的三分之一。律师

庄某认为父母分割家产不均,把财产都归两个兄弟,而义务却要自己承担三分之一,故而表示拒绝。不久两名弟弟代理父亲把庄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法定的赡养义务。另外她表示自己结婚前的工资都归父母保管,结果这些钱都在家产分割时候分给了自己两个弟弟,导致她没有经济能力给自闭症的女儿治病。

沈洁律师认为父母把子女从小养大,已经尽到了父母的法定义务,至于财产多分少分,是父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但是在现实中往往有少分得父母财产的子女认为自己得到的少,理所当然应当少尽赡养义务,分得财产多的子女则认为应该各子女一样,一样赡养老人,当然从人情世故上说父母对每个子女的爱应当是均等的,财产分割也尽量做到公平,有的子女经济条件较差,父母可予以多帮助,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利于家庭和睦。律师

不过如果父母有偏心,或者如本案的庄老先生重男轻女思想极其严重,在子女成家另立门户时作出了不平均的分割方式,不过赡养年老的父母不是依据家产分割是否公平,而是基于身份关系给子女规定的法律义务,财产分得的多寡不是决定子女应尽多少赡养义务的标准,即便父母没有把财产分割给子女,当他们因年老失去劳动力或者收入减少不足以维持生活的,他们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律师

庄某认为虽然两万元不是大数目,但是她宁可花钱请律师说个道理。经查沈律师发觉庄老先生看病的所有开支均从他本人的积蓄中支出,经查询医院就诊费用和他的退休工资账户,发觉其还有剩余的10多万元没有使用。其作为高级工程师退休,每月有退休金3500多元,加上出租的房产1500元收入足以维持其生活。故而庄女士在费用负担上不存在问题,但是对于精神赡养不可缺少。律师

由于原告的收入和储蓄目前仍足以维系其生活之用,最终法官劝说庄老先生撤诉。不过如果原告因年老丧失劳动力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或者虽然有经济收入但是不足以维持生计的,尽管父亲不分钱财,恐怕庄女士也是有赡养义务。本案在撤诉后不久庄女士的父亲因脑梗加重死亡,至父亲死亡,她也没有去探望。所以父母对待子女也应当公平合理,尽管法律上的物质赡养子女无法逃避,但是对于精神赡养,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却不能强制判决或者执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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