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伟有一名双胞胎哥哥,他和哥哥约定父亲归哥哥赡养,养老送终,以后家里的祖产就归哥哥继承。相安无事好几年后,父亲突然得了重病,卧床不起,其哥哥表示乡下那点老房子和祖产,卖了买医药费都不够,要求小伟共同承担父亲今年的医疗费16000元。律师
远在上海打工的小伟认为当年三方白纸黑字签订的协议,如今怎么说变就变了呢?他拒绝支付费用。不久他收到了当地法院邮寄给他的文书,原来其哥哥用父亲的名义起诉了他,要求他支付当年的医疗费17800元,生活费5000元,合计23800元。
小伟认为自己胜券在握,毕竟三方曾经签订过书面的协议。但小伟的朋友却不是这种看法,他建议小伟还是去法律咨询一下律师。小伟来到律师事务所,找到沈洁律师,询问自己是否要承担赡养费和父亲的医疗费。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小伟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力,是可以放弃的,但和履行赡养义务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并不是放弃了遗产继承,就可以不赡养老人了。
更何况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作出,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父母还在世的时候,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在父亲还在世,所以他没有权利放弃继承权,只要他父亲尚在人世,谓人子女的小伟就需要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当父母有病不能自理的时候,子女应当悉心照料,现在小伟工作在异地,无法照顾,但医疗费和生活费等开支需要支付,让老人能够放心安度晚年。律师 |